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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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傳富 | 監察人 | 2.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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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4/08/19 | 臺中市 | NT$320,000 | 本局於113年6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製程流程為:原料(電路板)塗錫→點膠→組裝(插件)→乾燥(迴焊)→成品(電路板),查核時製程運作中,屬環境部公告第4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且具有黑氧化、電鍍、外層線路形成、防焊(綠)漆印花或鍍(焊)錫等製造程序之一者),惟貴公司未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08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中清路三段八一九巷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