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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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1/08/06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所屬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2點影響防制效果:1. 工地周界:圍籬未定著地面,記4點。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設之鋼板間未密合,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3. 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 23-110-08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二一五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