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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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3/04/11 | 苗栗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6日派員查核結果,貴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二)物料堆置—未設置物料堆置防制設施(嚴重缺失);(三)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缺失點數共計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6日派員查核結果,貴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二))物料堆置—未設置物料堆置防制設施(嚴重缺失);(三)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缺失點數共計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6日派員查核結果,貴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二)物料堆置—未設置物料堆置防制設施(嚴重缺失);(三)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缺失點數共計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2-04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民權里自強路二段三九巷一三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