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拓能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解散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6/03 , 12:13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6/03 , 12:13 PM
負責人
統一編號
42801186
成立日期
2016/02/25
資本額
3,326,000元
實收資本額
3,326,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三多二路357巷10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林佩君 監察人 0.00%
營業項目
  • 廢鋼鐵及廢五金處理(383012)
  • 公司歷程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請下載完整報告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清償債務
    2017
  • 給付運費
    2017
  • 返還提存物
    2018
  • 給付報關費等
    2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
    2021
  • 損害賠償
    2017 2018
  • 給付報關費等
    2017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0/04/24 高雄市 NT$60,000 本局106年10月23日派員會同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本市仁武區仁林路230、230-2號)稽查,發現廠區露天堆置長約68公尺、寬30公尺、高8公尺之粒狀物,經採樣檢測,按本局106年9月22日檢測報告,其中「鉛」檢測值分別為63.1 mg/L、56.9mg/L、79.8mg/L、58.5mg/L、65.4mg/L、76.8mg/L、67.3mg/L、49.3mg/L、70.6mg/L、76.1mg/L,均已超出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之溶出標準5.0 mg/L,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鉛及其化合物(總鉛),代碼:C-0102),惟查貯存場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之規定,案經本局106年12月21日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43032400號函裁處,並於107年8月1日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736845001號函限期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惟本局108年11月26日派員稽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40-109-040078 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三多二路三五七巷一○號
    固定空污 2018/03/20 高雄市 NT$100,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0月23日會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本局人員至貴公司租賃於本市仁武區仁林路230-2號廠房督察,發現露天堆置「SCRAP OF ALLOY STEEL」廢棄物,堆置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5批第2類堆置場製程,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前即逕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7-03002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三多二路三五七巷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7/12/19 高雄市 NT$60,000 至貴公司(本市仁武區仁林路230、230-2號)稽查,發現廠區露天堆置長約68公尺、寬30公尺、高8公尺之粒狀物,經採樣檢測,按本局106年9月22日檢測報告(報告編號:SW10608006、SW10608007、SW10608008、SW10608009、SW10608010、SW10608011、SW10608012、SW10608013、SW10608014、SW10608015),其中「鉛」檢測值分別為63.1 mg/L、56.9mg/L、79.8mg/L、58.5mg/L、65.4mg/L、76.8mg/L、67.3mg/L、49.3mg/L、70.6mg/L、76.1mg/L,均已超出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之溶出標準5.0 mg/L,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鉛及其化合物(總鉛),代碼:C-0102),惟查貯存場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之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40-106-12002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三多二路三五七巷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7/11/28 高雄市 NT$60,000 案係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於106年9月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至高雄港66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SCRAP OF ALLOYSTEEL] 一批(報單號碼:BD//06/125/A6106), 經查驗結果外觀似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等,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及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40-106-11005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三多二路三五七巷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6/07/11 高雄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40-105-07001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53條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三多二路三五七巷一○號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