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先進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11:55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11:55 PM
負責人
辜公怡
統一編號
42818882
成立日期
2018/05/03
資本額
2,0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359,861,1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2-25316556
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四路1號
網站
營業項目
  • 合成橡膠原料製造(184200)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2,000,000,000
    2023/04/26
  • 資本額變更為1,000,000,000
    2018/10/26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辜公怡
    2018/10/26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1 0~50萬 400~500萬
    2024 01-12 300~400萬 >1000萬
    2023 01-12 100~200萬 >1000萬
    2022 01-12 100~200萬 >1000萬
    2021 01-12 100~200萬 >1000萬
    商標
    專利
  • 碳黑及其應用
  • 碳黑、含其之密封膠及其應用
  • 碳材後改質反應器、後改質反應裝置、後改質處理系統及其方法
  • 快速量測碳黑中多環芳香烴之含量之方法
  • 耐火燒結體
  • 工廠
    地區 數量
    高雄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給付工程款
    2019 2025
  • 確定訴訟費用額
    2020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2018 2019
  • 依職權確定訴訟費用額
    2019
  • 損害賠償
    2020
  • 支付命令
    2020
  • 給付工程款
    2020
  • 請求給付工程款
    2020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4/11/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2024/11/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2022/12/26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13款
    2021/11/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2021/11/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2021/08/02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2019/06/0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2019/02/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2019/02/2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1款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22/10/19 高雄市 NT$150,000 本局於111年8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固定污染源碳黑製造程序(M01)稽查發現袋式集塵器(A101) 因故障進行開孔檢修,導致所收集之碳黑(粒狀污染物)由維修開孔處直接逸散至大氣,現場已錄影為證並提供予貴公司人員。前開情形即未有效收集粒狀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20-111-100018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固定空污 2022/08/08 高雄市 NT$150,000 貴公司係因碳黑製造程序(M02)製程中製粒機(E204、E205)交接處欲至乾燥爐(E206)阻塞,致積料從製粒機(E205)產品取樣口處逸散粒狀污染物(碳黑),雖約於14時15分立即灑水抑制,惟仍未有效收集,致粒狀污染物(碳黑)逸散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20-111-08000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固定空污 2022/01/25 高雄市 NT$100,000 案經本局於110年9月24日20時35分派員至該址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發現類似重油異味,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貴公司於地磅區進行土水整治作業,將土水整治作業所開挖之土方仍堆置於原場地,雖設有活性碳儲槽抽氣處理,惟未能有效防止該整治作業土方散發之重油異味逸散至空氣中,造成污染。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20-111-010028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2/01/24 高雄市 NT$120,000 貴公司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40-111-01008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2/01/24 高雄市 NT$120,000 貴公司「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送回製程再利用,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前開廢棄物及再利用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11-01008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2/01/24 高雄市 NT$120,000 貴公司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貯存及再利用情形,且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錯誤申報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11-01008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2/01/24 高雄市 NT$120,000 貴公司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錯誤申報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自108年7月產出0.05公噸,貯存迄今已逾一年,惟未向本局辦理貯存延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40-111-01008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固定空污 2021/12/01 高雄市 NT$150,000 本局於110年9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碳黑製造程序(M01)之P001排放管道執行檢測異味污染物濃度為5,500,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管道高度介於18至50公尺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20-110-12000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固定空污 2021/11/16 高雄市 NT$120,000 案經本局於110年9月24日20時35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石化四路1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石化三路與石化四路交叉口,廠區東北側)發現類似重油異味,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貴公司於地磅區進行土水整治作業,貴公司表示前因不明原因,區域內管線類似重油油類滲漏至土壤,故進行土水改良作業,作業期間僅以PID量測,倘發現異常則以抽風管抽氣至活性碳儲槽加以處理,目前已整治(開挖)約800立方公尺土壤,貴公司將土水整治作業所開挖之土方仍堆置於原場地,雖設有活性碳儲槽抽氣處理,惟未能有效防止該整治作業土方散發之重油異味逸散至空氣中,造成污染。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20-110-110013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水污染 2021/05/04 高雄市 NT$10,000 貴公司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字號:高市府環土水措字第01143-02號),案經本局110年3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所產生之冷卻水及冷凝水排入廠內溝渠後流至暴雨收集槽(T01-10)、回收水槽(S01)之廢水回收至廠內作為抑制揚塵使用,皆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中,即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採行...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並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30-110-040023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1/04/12 高雄市 NT$60,000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專案聯合稽查,本局110年3月23日派員稽查,貴公司使用二甲苯、調薄劑、環氧樹脂及油漆塗料等,惟未填報原物料使用,所產出之空桶容器未經洗淨處理,亦未依內容物之成分特性填報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空桶容器,另貴公司提供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年12月19日廢棄物樣品檢測報告(報告編號:R1080540D12),「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產出之廢液」閃火點為45.5℃,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送回製程再利用,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前開廢棄物及再利用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10-04001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1/04/12 高雄市 NT$60,000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專案聯合稽查,本局110年3月23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空桶容器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貯存及再利用情形,且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錯誤申報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10-04001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1/04/12 高雄市 NT$60,000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專案聯合稽查,本局110年3月23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空桶容器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另空桶容器未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40-110-04001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1/04/12 高雄市 NT$60,000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專案聯合稽查,本局110年3月23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錯誤申報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自108年7月產出0.05公噸,貯存迄今已逾一年,惟未向本局辦理貯存延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40-110-04001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固定空污 2019/06/28 高雄市 NT$100,000 案經民眾通報,本局於107年10月21日9時10分派員前往本市林園區石化四路1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林園區石化四路上,廠區南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黑煙)散布於空氣情事,嗣進入廠區內查察發現,於是(21)日8時40分因廠商施工人員於油槽區防液堤進行消防改善工程消防管路接口焊接作業,因焊接產生之火星經由消防毯間隙掉落至防液堤底部,疑似現場有部分油氣蓄積,引燃並隨桶槽(編號:TK-112)溢流管延燒至槽內,致發生火災,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經查本案火災發生時間為107年10月21日8時40分,惟貴公司於同(21)日19時0分才以傳真方式向本局報備,明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公私場所之固定污染源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時,負責人應立 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至遲於一小時內通報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 。」之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20-108-06003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固定空污 2019/06/10 高雄市 NT$200,000 案經本局於108年4月12日10時15分派員至貴公司(本市林園區石化四路1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公司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01)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 (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為309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32公尺;管道高度18<h≦50公尺者)排放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20-108-06000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9/04/02 高雄市 NT$18,000 廢照明光源(R-2405)以塑膠桶盛裝貯存,惟查108年2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8-04000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9/04/02 高雄市 NT$18,000 廢棄物貯存場中,事業活動產出之一般性垃圾(D-1801)與太空袋盛裝之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混合貯存,另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與無機性污泥(D-0902)亦混合貯存,顯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40-108-04000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9/04/02 高雄市 NT$18,000 無機性污泥(D-0902)及廢照明光源(R-2405)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40-108-04000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9/04/02 高雄市 NT$18,000 廢鐵(R-1301)及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貯存區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40-108-0400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固定空污 2018/12/19 高雄市 NT$200,000 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11月1日至貴公司碳黑製造程序(M01)之P001排放管道檢測異味污染物及氮氧化物,其檢測結果排放濃度分別為17,400及196ppm,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放標準」所定之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管道高度介於18至50公尺者)及「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定之氮氧化物排放標準15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20-107-12003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固定空污 2018/11/30 高雄市 NT$5,000,000 案經民眾通報,本局於107年10月21日9時10分派員前往本市林園區石化四路1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林園區石化四路上,廠區南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黑煙)散布於空氣情事,嗣進入廠區內查察發現,於是(21)日8時35分因廠商施工人員於油槽區防液堤進行消防改善工程消防管路接口焊接作業,因焊接產生之火星經由消防毯間隙掉落至防液堤底部,疑似現場有部分油氣蓄積,引燃並隨桶槽(編號:TK-112)溢流管延燒至槽內,致發生火災,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污染源排放行為,有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規定『所稱之情節重大』。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20-107-11006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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