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5/02/08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12月31日執行事業廢棄物申報勾稽作業,經查貴公司係環境部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管制編號:D9X03390)於113年7月至11月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其廢棄物產出、貯存等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4-02001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七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12/18 |
臺南市 |
NT$24,000 |
本局於113年11月5日前往臺南市安X區城X路2X2巷2X號查核,檢視貴公司函送本局之事業廢棄物處理後管制遞送聯單發現,清理數量為廢塑膠混合物8.45公噸,比對前開查核結果之太空包50包實屬短缺,且未有廢木材、廢木材混合物等廢棄物之妥善清理證明,詢問貴公司代表人杜佳玲表示部分堆置廢棄物有送往再利用機構行再利用,剩餘無法行再利用者則為上述聯單清理內容,惟其無法提供送往再利用機構之相關證明,實屬流向不明,故認定其未委託合法之清除處理業者清除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3-120057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柚路三九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12/18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前往臺南市安X區城X路2X2巷2X號查核,發現貴公司設置於此之工廠未有營運之情形,廠內機具皆未運作,查其廠內有堆放事業廢棄物,包含廢塑膠、PVC粉、廢木材、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材混合物等(共計約5X包太空袋),查現場未見有相關製程得產出前開相關事業廢棄物,經貴公司代表人杜X玲表示該廢棄物為貴公司新X二廠(臺南市新X區中X里東X街五號)移置本案址廠內暫時放置,等待進場城西焚化爐,惟查貴公司新X二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未登載事業廢棄物廠外貯存之情形,故認定其堆放事業廢棄物於安南廠址廠內情形與貴公司二廠之廢清書內容不符,顯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2條處罰鍰。本局於113年11月5日前往臺南市安X區城X路2X2巷2X號查核,檢視貴公司函送本局之事業廢棄物處理後管制遞送聯單發現,其提送之聯單申報自行清除且核定貴公司清除身份之戳章,惟該清運車輛係屬其他清除公司所有,且查其廢清書登載之D-0299廢塑膠混合物清運方式為委託清除,未登載自行清除情形,故認定其行為與廢清書登載內容不符,顯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12005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柚路三九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12/18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前往臺南市安x區城X路2X2巷2X號查核,發現貴公司設置於此之工廠未有營運之情形,廠內機具皆未運作,查其廠內有堆放事業廢棄物,包含廢塑膠、PVC粉、廢木材、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材混合物等(共計約5X包太空袋),查現場未見有相關製程得產出前開相關事業廢棄物,經貴公司代表人杜佳玲表示該廢棄物為貴公司新X二廠(臺南市新X區中X里東X街X號)移置本案址廠內暫時放置,等待進場城西焚化爐,惟查貴公司新X二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未登載事業廢棄物廠外貯存之情形,故認定其堆放事業廢棄物於安X廠址廠內情形與貴公司二廠之廢清書內容不符,顯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2條處罰鍰。本局於113年11月5日前往臺南市安X區城X路2X2巷2X號查核,檢視貴公司函送本局之事業廢棄物處理後管制遞送聯單發現,其提送之聯單申報自行清除且核定貴公司清除身份之戳章,惟該清運車輛係屬其他清除公司所有,且查其廢清書登載之D-0299廢塑膠混合物清運方式為委託清除,未登載自行清除情形,故認定其未確實申報其清除處理之相關資料,屬申報資料有錯誤。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12006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柚路三九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8/2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事業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X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2臺南市廢X清字第00X4號〉,貴機構負責人杜佳玲原戶籍地址為高X市路X區竹X里自X街8X巷1X號,於112年4月7日變更戶籍地址為臺X市仁X區仁X里文X路X段4X9號1X樓之3在案,貴事業113年5月10日以平環字第11300X10001號函附相關資料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時,經本局發現未依規定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3-08000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柚路三九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8/20 |
臺南市 |
NT$12,000 |
查貴公司於本市柳X區橋X段6X1地號現場堆置大量廢竹子、廢塑膠濾材等事業廢棄物,惟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之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8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柚路三九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4/30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2年10月13日前往貴公司安X廠址(臺南市安X區城X路2X2巷23號)查核,發現貴公司安X廠址工廠未有營運之情形,廠內機具皆未運作,查其廠內有堆放事業廢棄物,包含廢塑膠、PVC粉、廢木材、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材混合物等(共計約5X包太空袋),惟查現場未見有相關製程得產出前開相關事業廢棄物,經貴公司員工表示該廢棄物為貴公司X廠(臺南市新X區中X里東X街五號)移置安X廠址廠內暫時放置,等待進場城西焚化爐,惟查貴公司X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未登載事業廢棄物廠外貯存之情形,故認定其堆放事業廢棄物於安X廠址廠內情形與貴公司X廠之廢清書內容不符,顯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4006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七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14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人員於112年5月11日9時30分許於本市安X區城X段10XX地號土地發現有堆置廢木材、廢塑膠、廢塑膠混合物、PET薄膜、保麗龍、漁網、樹葉、樹枝、棧板等廢棄物,經查係貴公司將原再利用場址(柳營區工X路1X號)災後廢棄物(廢塑膠、廢木材、廢塑膠混合物)、承攬經濟部工業局台南科技工業區服務中心「112年台南科技工業區環境清潔維護」之廢樹枝、樹葉及承攬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臺南市海廢保麗龍處理契約」之海廢(保麗龍、漁網等廢棄物)清運至本市安X區城X段10XX地號堆置、貯放,其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9001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中營里東隆街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2/08/08 |
臺南市 |
NT$150,000 |
貴公司於111年5月17日00時05分許發生火災,致產生大量濃煙及異味污染物,依據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調查起火原因以「附有塗層PET薄膜,粉碎後發熱、蓄熱」引起火災之可能性較大,貴公司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異味污染物。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20-111-08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1項次17及附表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七路一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2/24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人員於109年11月16日14時40分許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塑膠(R-0201)堆置於廠前空地,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廢塑膠(R-0201)逸散掉落至廠區外草地、排水溝上。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2004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七路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