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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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05/31 | 桃園市 | NT$30,000 | 查貴公司廠內製程係使用廢紙做為原料,廢紙加水經散漿機攪碎後抽取至脫水機,再導入漿槽後使用雙網脫水機將水和紙漿分離產生成品紙漿,與紙漿分離後之廢水皆回收至貯存槽,待下次使用散漿機時再循環使用,貴公司係以廢紙製造紙漿之事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紙漿製造業」(業別,項次5),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污)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1-05003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濱海路二段一九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0/10/28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099-1001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裁處。 | 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濱海路二段一九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