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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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德勝 | 董事 | 33.9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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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5/02/04 | 新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UN)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024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大平里秀才路七六九巷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10/03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於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道路。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1000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大平里秀才路七六九巷二號 |
移動污染 | 2016/12/13 | 桃園市 | NT$3,000 | 貴公司車輛(車號:1431-DQ)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5-12006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大平里秀才路七六九巷二號 |
移動污染 | 2016/12/07 | 桃園市 | NT$5,000 | 貴公司車輛(車號:189-UN )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9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5-12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大平里秀才路七六九巷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3/03/06 | 楊梅區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2-0300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大平里秀才路七六九巷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1/08/02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0-08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大平里秀才路七六九巷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