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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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銘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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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0/10/21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車號:KLA-8686﹞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9-1002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里大興路三七五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0/07/23 | 宜蘭縣 | NT$5,000 | 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21-109-07030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里大興路三七五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4/02/12 | 桃園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3-02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里大興路三七五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3/05/24 | 桃園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2-05015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里大興路三七五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2/01/04 | 宜蘭縣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1-010007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1993.07.01~1999.06.30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40%)超過1.5倍未超過2倍者(61%~80%),每次新臺幣1萬元。 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第41條暨「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第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里大興路三七五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0/12/30 | 苗栗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099-12003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中興里大興路三七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