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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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02/27 | 桃園市 | NT$500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896-Q2、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月2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2028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里中和南路五一號 |
移動污染 | 2019/08/15 | 桃園市 | NT$5,000 | 車輛(896-Q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4%(適用出廠日期1993.7.1~1999.6.30排放標準煙度4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21-108-080114 |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之規定通知期限內(108年9月30日)完成檢驗合格,惟檢測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爰依同法第79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規定裁處,並依同法第79條規定限期於108年9月30日期限內完成檢測合格。 |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里中和南路五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