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3/12/30 |
桃園市 |
NT$10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8月1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於周界嗅得些許異味情形,查貴廠從事金屬加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現場酸洗槽區(E001)製程作業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流率為14.63 m3/hr,(許可證操作範圍為30~45 m3/hr),與許可操作內容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12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獅一路六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3/09/23 |
桃園市 |
NT$200,000 |
本府核定美亞鋼管廠(股)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定稿本),依第14章節、表14-1本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期程,其第2次查核點規定為執行至第18個月時(意為112年2月),地下水重金屬移除率為40%,惟查貴公司所提112年第1季進度報告暨成果報告(第7次成果報告)(修正一版),第4.3章節整治方案執行成果,表4.3.1-1,112年第1季地下水定期監測結果,其監測井MW105022-02-2之重金屬鎳濃度為2.21mg/L,不符合前述查核點規定(地下水重金屬移除率40%,應低於1.512mg/L),據此,核已違反土污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未依核定之整治計畫執行之違法事實明確。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
32-112-090002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固定空污 |
2021/10/13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編號:A001)之壓降為25mmH2O(許可核定操作值為56~105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10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8/10/26 |
桃園市 |
NT$1,200 |
案經本局於107年6月30日前往本市楊梅區永平路114號旁溝渠稽查,現場溝內水面上油花漂浮情事,循溝渠至上游查為美亞鋼管股份公司雨水道排出,入廠稽查,查貴公司製程製管機臺管線破損,致切削油流至廠內雨水溝渠續流出廠外水溝,污染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7-10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9/11 |
桃園市 |
NT$1,200 |
本局於楊梅區永平路114號旁溝渠稽查,現場溝內水面上油花漂浮情事,循溝渠至上游查為美亞鋼管股份公司雨水道排出,入廠稽查,查貴公司未妥善清理厰區內地板油漬,隨雨水沖刷至廠內雨水溝渠續排出廠外污染水溝,污染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0-107-0900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18/08/22 |
環保署 |
NT$150,000 |
本署執行「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第二期)」檢測出地下水中重金屬鎘最高濃度0.556 mg/L、鎳2.52 mg/L、鉛4.71 mg/L、鋅2,390 mg/L(管制標準:鎘0.05 mg/L、鎳1 mg/L、鉛0.1 mg/L、鋅50 mg/L),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 |
32-107-080003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水污染 |
2017/12/20 |
桃園市 |
NT$120,000 |
放流採樣槽、pH調整槽及傾斜板沉澱槽管線與許可證(文件)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6-12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水污染 |
2017/12/20 |
桃園市 |
NT$48,000 |
未以溝渠、管線或容器收集,廢(污)水與雨水合流收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12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7/11/15 |
桃園市 |
NT$200,000 |
1.今日為聯合稽查作業。2.查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熱浸鋅程序(M01)」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查核時污染源E001~E010操作中。3.現場查核另發現有製管機,從事管製造加工,以原料鋼帶→押延成型→焊接且使用有機溶劑切削油,統計106年1-10月部門,領料明細表共計7800加侖,換算公制單位合計31.913公噸,現場共6台機台。4.承上,現場使用有機溶劑總實際使用量31.913公噸/年,已達環保署公第八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公告條件,該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污法規定,依法告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11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7/02/14 |
桃園市 |
NT$100,000 |
(一)E002酸洗槽(區)產生之廢氣,在尚未進入洗滌塔處理前,製程廢氣即逕由廢氣輸送管線之破損處逸散。(二)洗滌器壓差值為15.5cmH2O(應5.6~10.5cmH20)。(三)洗滌液流率值為700L/min(應為900~1,200L/min)。(四)綜上,查核缺失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2002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5/10/23 |
桃園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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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4-10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水污染 |
2011/09/09 |
桃園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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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0-09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二之一號一二樓 |
固定空污 |
2011/02/16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1項 |
20-100-02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1項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二之一號一二樓 |
固定空污 |
2011/02/16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1項 |
20-100-02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1項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二之一號一二樓 |
固定空污 |
2011/02/16 |
桃園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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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1項 |
20-100-02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1項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永平路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0/12/27 |
桃園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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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099-12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二之一號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