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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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5/04/25 | 新竹縣 | NT$3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7日至台端所管理之新竹牧場股份有限公司稽查,經現場確認約飼養250頭牛隻,且有持續產生廢(污)水並經收集貯留後澆灌使用至牧草區。按飼養牛隻頭數新竹牧場股份有限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然未取得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以上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4-04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長安村崩坡下二二號 |
水污染 | 2023/02/16 | 新竹縣 | NT$6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1年9月15日至台端所管理之新竹牧場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縣湖口鄉長安村八德路三段135巷46弄212號)稽查,經現場清點約飼養300頭牛隻,且正持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化學需氧量(COD)達1090 mg/L(標準600 mg/L),已逾放流水標準。按飼養牛隻頭數新竹牧場股份有限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然未取得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以上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法規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02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長安村崩坡下二二號 |
水污染 | 2019/04/10 | 新竹縣 | NT$112,000 | 1.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7年7月24日至貴場稽查並進行採樣,檢測化學需氧量(COD)、懸浮固體(SS),檢測結果懸浮固體SS濃度為43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相關法規規定。2.經查貴場飼養頭數已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應向本局申請核發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8-04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長安村崩坡下二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