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噪音污染 | 2022/05/31 | 高雄市 | NT$3,000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1月10日7時54分前往高雄市鼓山區青海段172地號(美術東七街110號前工地)稽查,發現有使用動力機械(吊掛機)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1-050020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九八號二三樓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