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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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8/05/03 | 新北市 | NT$100,000 | 臺端從事餐飲業,稽查時作業中,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驗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6(限值:1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7-05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里永貞路一六二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7/10/17 | 新北市 | NT$200,000 | 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測值為55,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公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週界排放標準值10,本局依法告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6-10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里永貞路一六二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7/06/23 | 新北市 | NT$100,000 | 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測值為19,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公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週界排放標準值10,本局依法告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6-06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里永貞路一六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