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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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08/22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本市列管之再利用機構(批發零售業),從事廢棄物(燃煤飛灰,R-1106)再利用業務,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06年1月至106年12月期間,該項廢棄物之收受數量明顯高於銷售數量,且未申報貯存量,屬申報資料質量不平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8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一五五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7/04/18 | 彰化縣 | NT$10,000 | 8K-605營業貨運曳引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7.9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106-04015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一五五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6/04/18 | 臺中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 21-105-04014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一五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