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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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2/11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0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6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查核辨識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車號:HK-306)於112年9月26日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查核,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車號:HK-306)於112年9月26日無行車軌跡,且貴公司於前揭系統報備該清除車輛於當日為「本日無啟動」,顯與事實不符,貴公司未維持清除車輛之即時追蹤系統正常運作,疑似有任意拆裝、切斷即時追蹤系統電源或中斷通訊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2-12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新街三八一號二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8/03/05 | 臺中市 | NT$1,200 | 查貴公司所屬車輛載運氧化鐵(下腳料),於107年1月15日行經臺中市龍井區臨港路二段左轉龍昌路時,因未做好相關防制措施致車斗內污水洩漏於地面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7-030071 | 車輛未做好相關防制措施致車斗內污水洩漏於地面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新街三八一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7/11/07 | 臺中市 | NT$6,000 | 現場查核駿泰公司確未與廢棄物產源端於清除前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 | 40-106-1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新街三八一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10/08/02 | 嘉義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099-08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裁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新街三八一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