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0/10/05 |
苗栗縣 |
NT$100,000 |
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木屑燃料含氯量與許可登載含氯量上限值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9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9/11/04 |
中區督察大隊 |
NT$2,058,000 |
106年2月7日查獲貴公司排放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懸浮固體226毫克/公升(限值3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2,350毫克/公升(限值3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5,070毫克/公升(限值180毫克/公升)。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1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9/07/11 |
苗栗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木屑燃料含氯量及含硫量稽查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含氯量及含硫量分別為0.024%及0.065%,與許可登載含氯量(0.014%)及含硫量(0.015%)上限值不符,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7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1/24 |
苗栗縣 |
NT$60,000 |
申報輸入明顯未經妥善分類之廢紙廢棄物,未能符合「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之廢紙輸入要件,且未依規定申請廢棄物輸入許可。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8-01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1/11 |
苗栗縣 |
NT$60,000 |
該公司輸入廢紙未符合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之廢紙輸入要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40-108-0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8/12/05 |
苗栗縣 |
NT$3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23、3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木屑鍋爐(E401)排放管道P401之戴奧辛檢測,檢測結果戴奧辛毒性當量濃度檢測平均值為0.775ng-TEQ/Nm3(標準為0.5ng-TEQ/Nm3),已超過「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之排放標準達15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7-1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8/08/24 |
苗栗縣 |
NT$18,000 |
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回收水表及專用電度表度數,與每日操作紀錄度數不符,經查係以推估方式記錄及申報,未依實際度數記錄並申報。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30-107-08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8/07/13 |
苗栗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執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52,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標準限値5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7-07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7/09/08 |
督察總隊 |
NT$2,406,577 |
貴公司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26毫克/公升,標準限值:3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2,350毫克/公升,標準限值:3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5,070毫克/公升,標準限值:180毫克/公升﹚,續於同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執行深度查核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測結果,發現放流水均逾放流水標準且部分項目測值達限值5倍以上,及自103年4月10日起未操作脫水機產出污泥,未正常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行為有所得利益。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8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7/09/06 |
苗栗縣 |
NT$200,000 |
貴公司從事瓦楞紙芯製造作業,並領有苗栗縣政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及M04)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0683-02號及苗府環操證字第K0694-03號),經查M03製程所用燃油鍋爐(E301)設計小時蒸發量10.8公噸,M04製程所用木屑鍋爐(E401)設計小時蒸發量12公噸,合計總蒸氣蒸發量為22.8公噸,蒸氣蒸發量在13公噸/小時以上、未滿39公噸/小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所規範第一批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事業,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14日上午10時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依法設置專責人員執行法定業務,已違反空污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20-106-09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7/06/16 |
苗栗縣 |
NT$15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6-06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7/06/16 |
苗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瓦楞紙芯製造作業,並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0964-04號)。按其許可證內容主要燃料為木屑,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9月9日、9月30日及10月28日派員督察結果,貴公司以廢木材事業廢棄物作為前揭製程之燃料,且經3次督察共採集3件廢木材及5件集塵灰樣品之送驗結果,除廢木材樣品之氯含量分別為1.49、0.158及0.05(%)外,集塵灰樣品含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分別為99.7、89.7、91.2、11.0及14.8(ng-TEQ/g),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判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以廢木材事業廢棄物為燃料,未依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6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12/08 |
苗栗縣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5-12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07/01 |
苗栗縣 |
NT$18,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4-06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5/04/29 |
苗栗縣 |
NT$17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4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5/03/30 |
苗栗縣 |
NT$2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3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8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03/04 |
苗栗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03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4/05/09 |
苗栗縣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5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4/05/09 |
苗栗縣 |
NT$1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5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3/02/20 |
督察總隊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1-1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3/02/08 |
督察總隊 |
NT$111,95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11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第1項之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2/05/02 |
苗栗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1-05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