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4/10/23 |
臺中市 |
NT$6,000 |
該公司製程使用防銹油,每月使用量用約400至900公斤,惟該公司113年1月至5月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公告之「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二、(ㄧ)規定,申報原物料使用量情形,另查該公司申報資料,其事業廢棄物無機性污泥(D-0902),113年4月申報貯存量為29.674公噸,113年5月申報產出量為19.26公噸,申報清除量為19.26公噸,經核算113年5月暫存量應為29.674公噸,惟該公司申報貯存量為32.537公噸,顯有造成該物質申報資料質量不平衡(申報有誤)情事,以上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10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水污染 |
2024/10/08 |
臺中市 |
NT$126,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本局於113年7月19日7時17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周界查獲圍牆破損口有廢水滲漏,續會同貴公司員工進廠查看,確認廠內空污防制設備(洗滌塔)旁抽水馬達接頭破損致洗滌水逕流地面,再經由上述破損口排出廠外,經本局當下查獲。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13-10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4/09/18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64-01號),本局於113年7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運作中,A101洗滌塔洗滌液流量計故障拆除維修,現場無法判讀洗滌液流率操作值,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3-09002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水污染 |
2023/08/16 |
臺中市 |
NT$99,000 |
查該公司現場水量記錄111年1月26日為278CMD、111年2月21日為270CMD、111年3月10日為572CMD,已超過許可核准量(160CMD),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另現場製程有使用二氧化硒,冰醋酸及硫酸鎳等原料惟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中,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08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29 |
臺中市 |
NT$6,000 |
來函表示經勾稽該公司於111年7月至112年5月期間申報資料,其製程產出無機性汚泥(D-0902)有申報產出量(111年7月申報15.867公噸、111年8月申報17.843公噸、111年9月申報21.269公噸、111年10月申報17.949公噸、111年11月申報17.864公噸、111年12月申報17.919公噸、112年1月申報21.307公噸、112年2月申報15.272公噸、112年3月申報29.696公噸、112年4月申報12.878公噸及112年5月申報18.976公噸)大於當月廢清書最大產出量百分之10(9.68*(1+0.1)=10.648)情事,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情事,依規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6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3/01/05 |
臺中市 |
NT$810,000 |
於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39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本局於111年10月5日22時2分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確實聞有自廠區逸散之間歇性異味,經會同公司人員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2-01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2/11/18 |
臺中市 |
NT$2,400 |
本局於111年11月8日21時50分前往稽查,現場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39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加工處理、金屬表面處理業,並查獲貴公司於門口有油污致污染地面之情事,前述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1-1104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2/07/18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1年5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M01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查核時製程運作中,核對A101洗滌塔洗滌液流率,該儀表讀值顯示為45.14 m3/hr,惟前述讀值皆為定值,顯示儀錶故障,該流率表無法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1-07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水污染 |
2022/07/18 |
臺中市 |
NT$1,218,00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7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水污染 |
2022/05/12 |
臺中市 |
NT$3,900,000 |
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39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證(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202-01號),本局於110年11月18日20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本局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為2,94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標準值:30mg/L)、重金屬鎘:0.05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標準值:0.02mg/L)、重金屬總鉻: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標準值:2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5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水污染 |
2022/01/21 |
臺中市 |
NT$224,400 |
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39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證(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202-01號),本局於110年9月3日10時59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為11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標準值:3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1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1/12/06 |
臺中市 |
NT$1,200 |
本局於110年11月24日20時40分前往稽查,現場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39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加工處理、金屬表面處理業,並查獲貴公司於門口放置一台垃圾子車,惟未有效放置一般廢棄物(紙盒、鋁箔包)於垃圾子車中致污染地面之情事,前述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12007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9/29 |
臺中市 |
NT$24,000 |
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3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0年9月3日10時59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場內乾燥機及無機性污泥貯存區未妥善防範致污染地面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0-09004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水污染 |
2021/08/27 |
臺中市 |
NT$1,482,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23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202-01號),經本局於110年6月2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由下游往上游查看有異常水色之廢水由貴公司放流口排出,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pH值量測值:11.9(限值:6-9)、懸浮固體檢測值:770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一)放流水質pH未符標準:貴公司於110年6月3日報請查驗,探究原因為加藥管阻塞,導致硫酸加藥不足,另現場使用刷子清潔加藥管前濾網後,即可正常加藥,經本局於110年6月3日當場檢測放流水之pH值為7.4(限值:6-9),予以認定改善完成。(二)放流水質懸浮固體超標部分:貴公司已改善調整,並於110年8月3日提送完成改善且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爰認定改善完成。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08003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24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3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0年3月1日17時55分及3月3日10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防銹油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油未有效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之設備或措施,致有油污溢流至廠外致地面產生黑色污漬,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2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案違規部份貴公司已立即清除改善完成。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0-05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水污染 |
2020/11/06 |
臺中市 |
NT$60,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23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202-01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13日派員前往查核,當天現場無排放放流水,另會同現場人員於廢水處理設施採驗水質結果如下:貴公司集水槽(T01-1)懸浮固體測值1,980mg/L(許可操作限值:200mg/L)及鎘0.025 mg/L(許可操作限值:0.02mg/L)。以上檢測結果超過許可操作範圍,貴公司未依許可文件登載範圍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限期於109年11月20日前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或檢具依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11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0/06/10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64-00號),本局於109年4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設備刻運作中,核對貴公司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其洗滌塔(A101)洗滌流率讀值為0m3/hr(許可核定30~60m3/hr),超出容許限值10%以上,屬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9-06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固定空污 |
2020/01/13 |
臺中市 |
NT$100,000 |
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01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9/08/2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獲設置收集及處理設備,惟未能維持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且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正常運作,以致粒狀污染物逸散於周界外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8-08002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固定空污 |
2019/08/15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獲僅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尚未依法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試車核准函或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8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水污染 |
2019/06/10 |
臺中市 |
NT$63,000 |
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6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水污染 |
2018/11/07 |
臺中市 |
NT$30,000 |
現場查獲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將金屬表面處理製程產生之廢水貯留,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7-11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水污染 |
2018/11/06 |
臺中市 |
NT$161,000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勘查,查獲貴公司廠內因設備故障致作業廢水溢流至周界外污染地面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7-11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