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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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豪 | 董事長 | 100.00% | 永安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陳必揚 | 監察人 | 100.00% | 永安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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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1/01/13 | 屏東縣 | NT$100,000 | 台南市永康區中正五街11巷31號二、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於新埤鄉新力段828-3、枋寮鄉靶場段663地號辦理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9年10月2日,申報日期110年1月5日,逾期天數為95日,空污費為新臺幣6萬6,923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10-01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四二○號一三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