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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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7/09/15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一、依據垃圾強制分類規定辦理。 二、於106年8月17日17時20分前往上述地點稽查,發現該公司員工將一般垃圾內含資源回收物品一併丟入垃圾車,未依規定資源回收分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依法開罰(錄影存查),填寫工作紀錄備查。 三、上述紀錄經由行為人陳虹琳確認無誤後簽名。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41-106-09018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平興里延平路三段六之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