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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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峻鋒 | 董事 | 18.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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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12/24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局派員於110年5月20日16時12分許前往貴公司後壁三廠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後壁三廠代表於周界下風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所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取試樣氣體1袋,按異味官能測定結果之檢驗值為74(標準值為3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12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七及附表二、同準則第4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四七六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