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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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宗斌 | 董事長 | 100.00%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許振昌 | 副董事長 | 100.00%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陳瑞聰 | 董事 | 100.00%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王正強 | 監察人 | 100.00%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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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04/13 | 新竹縣 | NT$60,000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5年6月勾稽貴公司湖口廠(管制編號:J59A5361)104年09月至105年03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08月14日至現場稽查,發現液晶顯示器製造程序製程(製程代碼:270001)產出之廢液pH值大(等)於12.5 (廢棄物代碼:C-0201),於104年10月份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為(6.46公噸/月),超出貴公司湖口工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為(5公噸/月)之10%上限,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法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4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二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8/05/24 | 新竹縣 | NT$100,00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5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二之一號 |
水污染 | 2017/03/16 | 新竹縣 | NT$10,000 | 貴公司湖口廠未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施行日(105年5月19日)起六個月內,完成代理人設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30-106-03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二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4/10/15 | 新竹縣 | NT$100,000 |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21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03-100004 | 違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21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二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3/11 | 新竹縣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3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二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