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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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文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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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0/03/17 | 宜蘭縣 | NT$100,000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3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發現該公司廠房所設置之排放管道有白煙排放,經查為金屬表面清洗程序(編號:M01)操作中。經查該公司雖領有宜蘭縣政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惟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且排放空氣污染物至大氣,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3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蘇澳鎮南安里南安路七四巷四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21 | 宜蘭縣 | NT$60,000 | 查該公司係列管之金屬製品製造業,107年3月15日本局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該公司違規事實如下:(一)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及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二)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及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依據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第1目規定廢液pH值小(等)於2.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中之腐蝕性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環保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40-107-08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蘇澳鎮聖湖里中山路二段二七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