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18/12/11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外埔區新城段414.415-1~415-54.445-20.445-22號等58筆地號施作「泳翌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1月22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7-12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中興巷二○之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8/10/26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外埔區永吉段922、923、923-1、923-16號等18筆施作「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住宅.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11月9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7-10004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中興巷二○之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