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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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運鍾 | 董事 | 59.38%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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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表彰協助推展民政工作熱心人士暨有功人員春節禮品 |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 112/12/27 | 600000.0 | 是 |
110年義消人員年節伴手禮品案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109/12/08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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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21/11/20 | 桃園市政府環 | NT$30,000 | 現場量測包裝體積比值(PVR)為2.34,其計算方式:[包裝體積(PV):8788208 mm/額定包裝體積(APV):3750920mm],惟依限制性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七規定(包裝體積比值≦1)。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10-11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華里萬壽路一段四九二之一九號六樓之三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1/09/27 | 桃園市政府環 | NT$30,000 | 現場量測包裝體積比值(PVR)為1.77,其計算方式:[包裝體積(PV):3985800 mm/額定包裝體積(APV):2248450 mm],惟依限制性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七規定(包裝體積比值≦1)。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5-110-090002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華里萬壽路一段四九二之一九號六樓之三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1/07/14 | 桃園市政府環 | NT$30,000 | 現場量測包裝體積比值(PVR)為1.77,其計算方式:[包裝體積(PV):3985800 mm/額定包裝體積(APV):2248450 mm],惟依限制性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七規定(包裝體積比值≦1)。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5-110-070003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龍華里萬壽路一段四九二之一九號六樓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