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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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0/11/04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於109年8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44.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化學需氧量為166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11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前峰路二八六巷五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4/10/17 | 高雄市 | NT$15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 20-103-10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前峰路二八六巷五八號 | |
水污染 | 2014/08/26 | 高雄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3-080019 | 罰鍰新台幣10,000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前峰路二八六巷五八號 | |
水污染 | 2013/10/28 | 高雄市 | NT$9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100026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前峰路二八六巷五八號 | |
水污染 | 2013/01/23 | 高雄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2-01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依同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予以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前峰路二八六巷五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