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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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18/09/12 | 嘉義縣 | NT$100,000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或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缺失情形4點;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缺失情形10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輸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情形4點;缺失點數合計共28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7-09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大楓里前村路四四二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