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河銅箔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09:32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1 , 09:32 PM
負責人
平泉敦嗣
統一編號
53372182
成立日期
2011/03/23
資本額
1,55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555,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5-5571361
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25號
董監事
營業項目
  • 鍊銅(243100)
  • 銅鑄造(243200)
  • 基本金屬表面處理(254411)
  • 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462099)
  • 公司歷程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平泉敦嗣
    2025/04/24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東田薫
    2021/03/15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徳原文
    2017/11/03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鈴木比呂輝
    2015/08/13
  • 資本額變更為1,555,000,000
    2013/09/27
  • 公司地址變更為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25號
    2012/08/22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1 50~100萬 200~300萬
    2024 01-12 600~700萬 >1000萬
    2023 01-12 200~300萬 >1000萬
    2022 01-12 300~400萬 >1000萬
    2021 01-12 800~900萬 >100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雲林縣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公示催告
    2021
  • 除權判決(票據)
    2021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水污染 2021/12/28 雲林縣 NT$10,000 本府110年11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申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於110年9月30日離職,未於代理完畢期限內依法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30-110-120022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固定空污 2019/01/08 雲林縣 NT$300,000 貴公司為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8日進行稽查,經查貴公司溶解作業區E002及E003設備運作中,而防制設備A002及A003(洗滌塔)未運作,貴公司未維持防制設備正常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另查現場共有28顆溶解槽、18顆過濾桶及2顆廢液槽,廢液槽應納入許可而未納入,且現場查有使用HCl等物料,未列入許可內容,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20-108-01000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事業廢棄物 2018/01/30 雲林縣 NT$66,000 貴公司C-0104貯存場所發現作業產出之C-0104未以包裝材密封盛裝置於貯存場所及R-1703貯存場所發現貯存汽、柴油及庚烷等危險物品。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40-107-01002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水污染 2018/01/19 雲林縣 NT$457,500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於106年3月8日已屆期滿失其效力,106年6月2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現場稽查發現,公司營運中並有廢污水排放(納入工業區污水下水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並限期106年9月22日前完成改善,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9月26日稽查發現未於限期內完成補正,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屆期仍未補正完成或改善者,按次處罰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7-010013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一般廢棄物 2018/01/16 雲林縣 NT$60,000 1.本案於106年8月8日9時45分至上開地點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廠廢鐵暫置區(R-1301)發現有放置三氧化鉻鐵桶(六桶)經開蓋確認,液桶內仍有殘留之暗紅色液體,再查該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廢鐵容器,明顯與廢棄物計畫書內容不符。2.上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3.已當面告知業者代表已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逾期視同放棄。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1-107-01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2017/09/05 雲林縣 NT$60,000 該公司三氧化鉻(鉻酸)毒化物運作量大於核可文件核可量,達大量運作基準(500kgs)。上述行為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34-106-090002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水污染 2017/08/07 雲林縣 NT$22,500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位於雲林科技工業區內,取得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核准廢水排放量48立方公尺/日)於106年3月19日已屆期滿失其效力,106年6月2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現場稽查發現,公司營運中,並有廢水排放(納入工業區污水下水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6-080006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事業廢棄物 2016/02/23 雲林縣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5-02000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水污染 2015/12/14 雲林縣 NT$20,000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4-120003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水污染 2015/10/12 雲林縣 NT$10,000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4-100007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事業廢棄物 2015/03/23 雲林縣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40-104-03001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營建工程 2011/11/21 雲林縣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23-100-110006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2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加路二五號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