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吳家宇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噪音污染 | 2023/04/06 | 新竹縣 | NT$3,600 | 台端所有車輛(車號:BHA-175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測定噪音分貝值93.3分貝,超出此路段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90分貝,案經本府裁處並通知限期改善,經台端申請且於112年03月16日至新竹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複測,測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值為96分貝,仍超出噪音管制標準88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22-112-040001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裁處。 | 新竹市北區士林里士林北路七五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23/02/03 | 新竹縣 | NT$2,700 | 台端所有車輛(車號:BHA-175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測定噪音分貝值93.3分貝,超出此路段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90分貝,案經本府裁處並通知限期改善,於111年11月18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複測,測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值為92分貝,仍超出噪音管制標準89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22-112-020009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裁處。 | 新竹市北區士林里士林北路七五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22/10/21 | 新竹縣 | NT$1,8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HA-175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測定噪音分貝值93.3分貝,超出此路段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90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22-111-100068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裁處。 | 新竹市北區士林里士林北路七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