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4/12/14 |
苗栗縣 |
NT$100,000 |
查核貴公司所屬所屬銅鑼廠自113年4月起即未依許可文件核定內容記錄原物料使用量、產品量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情形(如洗滌塔洗滌液流率、廢氣處理量及集塵器壓降)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12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四五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10/01 |
苗栗縣 |
NT$120,000 |
該公司所屬銅鑼廠從事汽車零組件加工生產作業,經查有下列違反規定情事:一、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內以貝克桶盛裝製程產出之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計有1桶,核與申報貯存資料為0公噸數量不符,未確實申報每月廢棄物貯存情形。二、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內貯存有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銅及其化合物(C-0110),該2項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於包裝容器外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40-113-10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四五五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4/07/26 |
苗栗縣 |
NT$264,000 |
放流口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7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一二號 |
水污染 |
2024/01/29 |
苗栗縣 |
NT$189,000 |
貴事業112年12月1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53.5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121mg/L(標準值100mg/L)、陰離子界面活性劑15.4mg/L(標準值1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1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一二號 |
水污染 |
2023/07/07 |
苗栗縣 |
NT$306,000 |
貴事業於112年3月27日經本府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46.5mg/L (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394 mg/L (限值100mg/L)、銅4.86 mg/L (限值3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07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一二號 |
水污染 |
2022/02/10 |
苗栗縣 |
NT$81,000 |
於110年12月6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54.0mg/L (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147 mg/L (限值1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2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一二號 |
水污染 |
2021/11/23 |
苗栗縣 |
NT$76,500 |
貴事業於110年5月18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42.5mg/L (限值3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11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一二號 |
水污染 |
2021/05/31 |
苗栗縣 |
NT$75,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4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簽證技師前往貴公司銅鑼廠稽查,經查貴公司銅鑼廠領有本府環境保護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苗縣環排許字第00662-02號),現場查獲該廠廢水處理流程Fenton批式反應槽(T01-9)、高濃度污泥桶(T01-10)、高濃度板框脫水機(T01-11)及污泥桶2(T01-13)與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載之處理流程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0-05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一二號 |
水污染 |
2020/05/01 |
苗栗縣 |
NT$25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0月8日派員至貴事業銅鑼廠於放流口採取放流水,經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化學需氧量183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及銅6.46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5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一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3/02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林口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管制編號:F17A4378),經查108年11月清除事業廢棄物(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備量(最大月產生量:6.3公噸/月) ,未依規定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30003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四五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9/12/24 |
苗栗縣 |
NT$66,000 |
貴公司所屬銅鑼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事項:一、自107年8月至108年9月,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污泥)貯存逾1年未清除且未申請延長期限。二、貯存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污泥)未標示數量及未符合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三、廢棄物貯存區查有2桶貝克桶盛裝廢油,未有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40-108-1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第6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2項、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四五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