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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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7/29 | 花蓮縣 | NT$10,000 | 旨揭貴公司因組織結構調整,原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已調任於新公司,於110年6月10日來函申請註銷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惟貴公司於來函中表示該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吳○○)於110年4月1日起調任,依上開法規之規定,貴公司應於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府備查,貴公司卻未於期限內報知本府備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 30-110-07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花蓮市民立里中美路一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11/26 | 花蓮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3-11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花蓮市民立里中美路一四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1/22 | 花蓮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3-0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花蓮市民立里中美路一四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