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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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0/29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處理機構,逕自將污泥廢棄物由貴公司岡山場區,載運至貴公司楠梓場區(該場區未經許可)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4-107-10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1目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5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東二路二二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0/29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登載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是項廢棄物之產出,竟將所收受未經處理之污泥廢棄物由貴公司岡山場區,載運至貴公司楠梓場區,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4-107-10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東二路二二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0/29 | 高雄市 | NT$30,000 |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登載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是項廢棄物之產出,竟將所收受未經處理之污泥廢棄物由貴公司岡山場區,載運至貴公司楠梓場區,且未於網路申報上開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7-10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東二路二二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0/29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產出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僱用春霖環保有限公司等進行清除作業,惟委託清除、處理前未與之簽訂合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4-107-10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東二路二二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0/29 | 高雄市 | NT$24,000 | 貴公司其廢棄物處理許可中未登載衍生廢棄物即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之清除處理流向,貴公司收受之無機性污泥,除報經核發機關同意外,本應自行清除、處理,然卻僱用春霖環保有限公司將污泥廢棄物由貴公司岡山場區,載運至貴公司楠梓場區非法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 44-107-10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項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東二路二二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10/24 | 高雄市 | NT$6,000 | 發現貴公司103年3月至106年8月營運紀錄未申報產品銷售流向及庫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保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三)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10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仟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東二路二二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4/13 | 高雄市 | NT$6,000 | 本案經本局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監視系統(編號11~15)影像紀錄未保存3個月(至105年11月18日),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 44-106-04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2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東二路二二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10/07 | 高雄市 | NT$12,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4-10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第1項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東二路二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