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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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3/05/25 | 高雄市 | NT$1,200 | 駕駛車輛,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5107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路竹區大社路一七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3/05/17 | 臺南市 | NT$3,000 | 本案於112年5月10日於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1年11月出廠(第3期車)的ARD-08*2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12-05006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高雄市路竹區大社路一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