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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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8/10/12 | 高雄市 | NT$100,000 | 稽查當時人員於該廠廠房後方查察,於該址後方廠房煙囪確實有排放大量黑色濃煙之明顯粒狀污染物至空氣及周界致空污情形,因該廠於固定污染源故障後一小時內,雖緊急關閉故障鍋爐,但未向本局通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20-107-10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北路五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