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楊長庚 | 董事 | 100.0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107年度飛灰處理委外操作服務 | 臺北市政府 | 107/01/11 | 否 | |
106年度飛灰處理委外操作服務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 106/03/22 | 否 | |
106年度飛灰混練穩定化處理委外操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 106/01/16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8/13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AKJ-1058)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致污染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0-0804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二段一五五之四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7/12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經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07年12月至108年4月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逾期申報107年12月、108年1月、108年2月及108年3月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7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二段一五五之四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3/26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972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逾期申報106年11月、12月及107年4月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 44-108-03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二段一五五之四號 |
環境教育 | 2018/11/06 | 新北市 | NT$5,000 | 經於107年5月28日以雙掛號方式寄送環境講習通知書(編號:44-106-070014-2),惟未於指定時間到課,且未辦理延期。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 50-107-110005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二段一五五之四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8/07/25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KJ-1058)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7-0706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二段一五五之四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11/17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972號,管制編號:F01B5418),其許可證中車輛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之清除機具,經查有下列缺失:一、車輛(車號:607-R5)未辦理系統升級,且於106年9月6日通訊狀況正常環境下已無法回傳軌跡訊號,惟未於系統發生異常之日起15日內修復,並於修復之日起5日內上網報備。二、車輛(車號:747-R5)未辦理系統升級,且於106年7月17日無法傳輸資料造成異常狀態,惟未於系統發生異常之日起15日內修復,並於修復之日起5日內上網報備。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6-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十一(三)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二段一五五之四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7/21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972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5年5月份至106年5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106年2月份及106年3月份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分別於106年3月22日及106年5月8日完成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07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保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二段一五五之四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6/12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6-06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二段一五五之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