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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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立澂 | 董事 | 5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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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3/06/14 | 桃園市 | NT$1,200 | 案經本局於112年4月11日派員至本市平鎮區南華街537號稽查,稽查時貴公司現場進行原料調配及包裝作業(未有廢水產生情形) ,查一管線為洗手台排水管線,經查係因貴公司員工於洗手台清洗物品導致藍色水經排水管線流至後方溝渠。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6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關爺北路三六巷一四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0/10/28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公司於清潔劑分裝作業時,不慎將原料(椰子油)溢流至地面,未妥善收集由廠內溝渠續流至廠外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9-10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關爺北路三六巷一四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0/10/13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公司送貨人員因不慎撞破水塔管線,導致清水沖刷地面時,將廠內地面殘餘清潔劑一併排入後方水溝中,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9-10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關爺北路三六巷一四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0/06/29 | 桃園市 | NT$1,200 | 本局於108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桃園市平鎮區南華街539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將藍色清潔劑排出致污染周界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6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關爺北路三六巷一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