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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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3/04/24 | 桃園市 | NT$15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23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三元段546-1地號等土地起造之「桃園市福元自辦市地重劃區開發工程」稽查,查該工程於施工期間缺失如下: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於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雖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明顯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出入口(含A、B兩側出入口)均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替代方案。綜上,貴公司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12-04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忠義里大業路一段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