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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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08/11 | 彰化縣 | NT$60,000 |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即逕行貯留未經妥善處理之製程作業廢水,且廢水貯留設施並未完全封堵,部分製程作業廢水疏漏排放至地面承受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8-080003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從一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和美鎮詔安里線東路三段一四○巷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