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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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銘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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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04/12 | 嘉義縣 | NT$5,000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3.0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3-04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裁處。 | 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縣府一街一○四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9/03/21 | 嘉義縣 | NT$1,200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從事塑膠押出成型作業,製程為塑膠碎片→加熱機→押出冷卻設備→造粒機→塑膠粒,塑膠碎片原料購置偉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弘光環保有限公司等,製程產生之冷卻水現場量測水量約6.6 CMD,非廢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列管之事業,惟冷卻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污染水溝,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0-108-03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嘉義縣東石鄉頂揖村灣子埔一九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3/21 | 嘉義縣 | NT$6,000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從事塑膠押出成型作業,製程為塑膠碎片→加熱機→押出冷卻設備→造粒機→塑膠粒,塑膠碎片原料購置偉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弘光環保有限公司等,製程產生之廢塑膠及廢濾網,其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8-03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東石鄉頂揖村灣子埔一九之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