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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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8/08/03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07年7月2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世平路與世平四街(海興段19-11、-110、-111、-114~118地號)貴公司工地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處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7-08001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東區德光里崇明路一五三之二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