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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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8/07/19 | 臺中市 | NT$5,000 | 立翔嘉泰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EC-3706車輛於107年05月22日10時01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經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查旨揭車輛於107年6月23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7-0701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北屯區平心里安順東八街四○號地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