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10 A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10 AM
負責人
張原銘
統一編號
53891157
成立日期
2012/10/02
資本額
3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22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7-6232551
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新樂街83號1樓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張原銘 董事長 65.42% 崇智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清源 董事 65.42% 崇智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何奉霖 董事 65.42% 崇智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黃文富 董事 1.86%
鍾永捷 董事 3.74%
張志鍇 監察人 1.38% 建越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其他未分類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239999)
  • 其他石材製品製造(234099)
  • 其他未分類化學製品製造(199099)
  •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381111)
  • 公司歷程
  • 公司名稱變更為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07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張原銘
    2025/03/07
  • 公司名稱變更為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名稱:台螢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2/07/15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何奉霖
    2021/07/09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蔡清輝
    2020/11/12
  • 資本額變更為300,000,000
    2020/07/20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林士凱
    2018/09/13
  • 資本額變更為150,000,000
    2017/07/28
  • 資本額變更為103,700,000
    2016/03/11
  • 資本額變更為61,000,000
    2015/12/09
  • 公司名稱變更為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3
  • 資本額變更為50,000,000
    2014/09/12
  • 資本額變更為40,000,000
    2014/05/07
  • 資本額變更為29,800,000
    2013/09/05
  • 資本額變更為25,000,000
    2013/07/01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岡山區新樂街83號1樓
    2013/05/21
  • 資本額變更為20,000,000
    2013/05/21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3891157 2017/06/29 2028/12/31 台中銀租賃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53023903 6,000,000 (新台幣)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2 0~50萬 0~50萬
    2024 01-12 0~50萬 0~50萬
    2023 01-12 0~50萬 0~50萬
    2022 01-12 0~50萬 50~100萬
    2021 01-12 0萬 100~20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高雄市_生產中 2
    總數量 2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請求給付資遣費等
    2020
  • 支付命令
    2024 2025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23/12/07 高雄市 NT$675,000 本局前於112年2月14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正常操作,發現以下缺失,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一、 壓球機(E009、E011)及回收儲槽(E013)正常操作,袋式集塵器(A002、A003)電源關閉,壓降為0cmH2O。二、 烘乾機(E012)及包裝區(E037)正常操作,濕式渦流洗滌塔(A004)電源關閉,壓降為0cmH2O。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20-112-12001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一般廢棄物 2023/06/06 高雄市 NT$2,400 該公司螢石粉,未妥善收集,致污染鄰地土地。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41-112-06022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20/11/19 高雄市 NT$12,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8年10月、12月及109年1月、2月、4月、5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出量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9-11002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20/07/21 高雄市 NT$6,000 案係台銘貿易有限公司109年2月3日陳述書敘及已改善完成,本局109年2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原堆置於廠房外右側空地氟化鈣污泥(R-0910)已清空,部分R-0910委託貴公司派車清運至貴公司廠內再利用,惟受託再利用前未與台銘公司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40-109-07004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一般廢棄物 2020/04/20 高雄市 NT$2,400 工廠飄散螢石粉塵掉落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41-109-04142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20/02/10 高雄市 NT$24,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局進場督察,發現貴公司場內地磅旁露天堆置太空袋夾雜污泥之混合物,其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或滲透設備及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40-109-02002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20/02/10 高雄市 NT$12,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局進場督察,發現貴公司領有經濟部核可之通案再利用許可,惟於4個月前停用添加樹脂作為凝聚劑,並將未達經濟部核可通案再利用許可內容產品規範(粒度10 mm-80 mm)之半成品載運至台銘貿易有限公司路竹倉庫利用膠水膠合再製及篩分作業,因半成品不符合許可規定,故認定為廠內產出之無機污泥(氟化鈣污泥)廢棄物,貴公司未依通案再利用許可文件內容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40-109-02002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20/02/10 高雄市 NT$12,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局進場督察,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24日及1月29日以自有車輛(車號287-T8)載運氟化鈣污泥半成品至台銘貿易有限公司路竹區之廠房堆置,惟自行清除廢棄物部分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9-02002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20/02/10 高雄市 NT$12,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局進場督察,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24日及1月29日以自有車輛(車號287-T8)載運氟化鈣污泥半成品至台銘貿易有限公司路竹區之廠房堆置,惟自行清除廢棄物部分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9-02002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20/02/10 高雄市 NT$6,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局進場督察,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24日及1月29日以自有車輛(車號287-T8)載運氟化鈣污泥半成品至台銘貿易有限公司路竹區之廠房堆置,惟廢棄物清運車輛(287-T8)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40-109-02002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固定空污 2019/08/22 高雄市 NT$100,000 案係民眾提供佐證影片指貴公司108年6月11日上午11時37分廠房上方有白色煙霧飄出,檢舉貴公司未有效收集粉塵導致溢散,本局於108年6月11日14時30分派員稽查時請貴公司模擬影片時情形,於周界外發現貴公司從入料口大門逸散粉塵至周界外空氣中導致污染情事,經查為製程內污泥經旋窯加熱爐加熱烘乾時,入料口氣罩未將粉塵粒狀污染物收集致逸散至周界外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20-108-080028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固定空污 2019/06/12 高雄市 NT$100,000 本局於108年4月12日14時2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於當日上午11時44分於本市岡山區新樂街83號之廠區從事屋頂浪板更換,因無污染防制設施致引起粉塵(塵土)飛揚而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之規定。本局於108年4月12日14時2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於當日上午11時44分於本市岡山區新樂街83號之廠區從事屋頂浪板更換,因無污染防制設施致引起粉塵(塵土)飛揚而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之規定。本局於108年4月12日14時2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於當日上午11時44分於本市岡山區新樂街83號之廠區從事屋頂浪板更換,因無污染防制設施致引起粉塵(塵土)飛揚而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之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20-108-06001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19/04/08 高雄市 NT$18,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2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違規事項如次:廠內設置之無機性污泥(D-0902)貯坑,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且其貯存地點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廢棄物飛揚及逸散之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40-108-04001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19/04/08 高雄市 NT$6,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2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違規事項如次:廠內製程確實使用樹脂作為產品添加劑(增加產品凝聚),惟自105年1月起迄今網路申報其樹脂使用量皆為0公噸,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每月月底前提報原物料使用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8-04001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固定空污 2019/02/26 高雄市 NT$100,000 貴公司位於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83號,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656-01號)。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2月13日稽查發現,計有2項缺失,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說明如下:(一)污泥儲坑X001污泥堆置深度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准深度2公尺。(二)旋風分離器(A005)現場壓力損失為7cmH2O,與操作許可證範圍(1~5cmH2O)不符。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8-02002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固定空污 2018/07/13 高雄市 NT$200,000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656-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6日督察發現,現場烘乾機(E012)排出廢氣接至旋窯(E001)燃燒端做為輔助空氣之用,另一廢氣接到洗滌塔(A004);該程序與許可流程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7-07001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18/06/28 高雄市 NT$6,000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3月26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新樂街83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以太空袋盛裝,露天存放於地面,未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施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40-107-06004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固定空污 2018/02/14 高雄市 NT$100,000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執行M01製程許可符合度查核,查核發現M01製程中之防制設施袋式集塵器(A002與A003)壓降為0 mmH2O,不符許可證核定範圍12~18 mmH2O,此外其防制設施濕式渦流洗滌塔(A004)之壓降為0 mmH2O,亦不符許可證核定範圍10~18 mmH2O,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7-02001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固定空污 2018/02/06 高雄市 NT$100,000 製程作業時防制設備未有效收集,造成粒狀污染物逸散至周界外。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20-107-020005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一般廢棄物 2017/05/10 高雄市 NT$1,500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41-106-05101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固定空污 2013/12/10 高雄市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20-102-120008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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