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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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6/12/23 | 高雄市 | NT$60,000 | 案係仁武派出所通知本局派員於105年12月1日22時00分前往仁武區八德一路90巷附近發現貴公司車號AMU-****自小貨車載運廢磚瓦等營建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05-12266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寧夏街一巷四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