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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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7/03/15 | 高雄市 | NT$60,000 |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業務二組於105年12月26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高雄港友聯貨櫃集散站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貨物「ALUMINIUM SCRAP」一批,計1只貨櫃(報單號碼:BD//05/233/E5619),經會勘結果為冷凍櫃拆卸之金屬板片廢料,包覆大量隔熱保温泡棉,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範疇,惟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6-03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鴨寮里復興路一八五之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