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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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斌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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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12/01 | 新北市 | NT$30,000 | 貴公司從事雞肉食品加工作業,經查水量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小於20噸/天),惟在水污染管制區(淡水河系)排放廢油水(煮雞肉產生之廢水)於地面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2-1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2月29日環署水字第1060104625號修正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公告事項附表四、(一)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三六巷一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