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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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堂啓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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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06/24 | 新北市 | NT$14,000 | 貴公司所屬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08-06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一段二六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