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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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進 | 董事 | 7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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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5/04/18 | 臺南市 | NT$0 | 1.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即逕行受託廢棄物清除處理,非法棄置大量廢棄物至關X區五X段1X35、1X37等20筆地號及深X子段1X91、1X92等27筆地號,經本局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犯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之行政刑罰部分,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處罰金新臺幣3萬元。2.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由刑事法律處罰之,爰本局不另裁處行政罰鍰,惟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裁處臺端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4-04002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 臺南市歸仁區後市里民族北街一七巷三四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14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2年7月7日16時50分派員前往本市龍X區崎X頂段726-1地號,經查貴公司製造家俱產生之木屑裁邊條於旨揭地號有傾倒廢木材木屑情形,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2-09001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歸仁區後市里民族北街一七巷三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