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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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固環保有限公司 | 100%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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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364 |
2022/10/11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3,030 |
2022/08/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5,607 |
2022/06/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5,760 |
2022/04/11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7,715 |
2022/02/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2,276 |
2022/01/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3,956 |
2021/12/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2,276 |
2021/08/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2,976 |
2021/06/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1,428 |
2021/04/12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2,856 |
2021/02/17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9條第1項 | 2,856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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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6/08 | 臺南市 | NT$288,000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裁處罰鍰,限期至111年4月30日完成改善,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111年5月2日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44-111-06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1/13 | 臺南市 | NT$288,000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裁處罰鍰,限期至110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110年12月1日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44-111-01000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0/26 | 臺南市 | NT$216,000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裁處罰鍰,限期至110年9月10日完成改善,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110年9月11日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按次處罰,並限期110年11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44-110-10000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6/04 | 臺南市 | NT$288,000 | 本局於109年12月16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並限期110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5月3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44-110-06000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1/21 | 臺南市 | NT$288,000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罰鍰,並同意延長改善限期至109年4月30日,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5月1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按次處罰,並限期109年7月15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7月16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按次處罰,並限期109年12月15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12月16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44-110-01000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8/21 | 臺南市 | NT$288,000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罰鍰,並同意延長改善限期至109年4月30日,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5月1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按次處罰,再經本局裁處罰鍰,並限期109年7月15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7月16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44-109-08000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三(一)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6/12 | 臺南市 | NT$18,000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告發處分,並同意延長改善期限至109年4月30日在案,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5月1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13、14、14之1地號土地復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44-109-06000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5/18 | 臺南市 | NT$12,000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高雄市田寮區牛稠埔段449-7、445-2等地號場址土回填廢木材,為貴公司所載運至上址,貴公司領有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年臺南市廢丙清字第0002號,登記營運場址為臺南市新化區唪口116號1樓),卻逕行載運廢木材至上址回填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9-05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第1項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1/3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亞太段0013-0000、0014-0001、0014-0000地號貯放廢木材混合物,查貴公司雖領有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年臺南市廢丙清字第0002號,登記營運場址為臺南市新化區唪口116號1樓),惟許可所登載內容未允許有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將清除來之廢木材混合物貯放於該場址內。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9-0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項次三之規定裁處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