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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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米容 | 董事 | 55.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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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4/10 | 南投縣 | NT$27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1日至貴公司進行稽查採樣(南投縣水里鄉文化路7巷29-1號),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放流口有廢(污)水排放情形,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56mg/L,已超出事業別(食品製造業)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4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南投縣水里鄉頂崁村文化路七巷二一號 |
水污染 | 2023/01/31 | 南投縣 | NT$648,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進行從事豆腐、豆漿生產作業,為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之食品製造業,查貴公司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即營運產生廢水並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01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水里鄉頂崁村文化路七巷二一號 |
水污染 | 2018/02/02 | 南投縣 | NT$75,000 | 從事食品(豆腐、豆漿)製造作業,廢水產生量規模已達水污染防治法列管食品製造業,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將廢水排放於土壤。 | 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 30-107-0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水里鄉文化路七巷二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