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李家鳳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7/31 | 桃園市 | NT$120,000 | 貴事業於113年5月24日以報單第 DA//13/126/X2766 號向臺中關通報出口 PLASTIC WASTE(PVC), 計10個貨櫃,重量198,750KGM。中區中心於113年6月25日會同臺中關、貴事業委託人(劉素娥小姐)及報關公司等人員至中國貨櫃場10號碼頭開櫃查驗,經檢視該批出口貨物為廢塑膠夾雜廢離型紙、廢泡棉、廢布纖維、廢地毯碎片等之廢塑膠混合物,判定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出口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貴事業未依規定申請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上開廢棄物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40-113-07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建國里大林路二○之一號二樓 |